近年来,我国修订了一系列与木结构建筑和木材产品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与木结构相关的标准主要分为与木结构直接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和木材及木制品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建筑行业标准,涉及木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同时,木结构工程的设计和建造应遵循一系列通用规范,如荷载规范、抗震规范、隔声规范、热工设计规范和节能标准等。
结构用木材及木材制品的相关标准包括:锯材、木基结构板、结构用集成材、结构用木质复合材、金属连接件和胶黏剂等。
《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2017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方木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和轻型木结构的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编,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其中第11章“木结构建筑”,对木结构建筑、木结构组合建筑和钢筋混凝土建筑或钢结构建筑采用非承重木骨架组合墙体的防火设计作了规定。木结构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丁、戊类厂房。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26-2017)由中建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主编,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根据木结构的结构体系和类型,按抗震设防烈度,规定了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总层数和总高度。但是,考虑到我国具体的国情,消防应急反应能力和一些原因,本标准对多高层木结构的防火提出专门的要求,如建筑功能仅限于住宅和办公建筑,建筑总层数不超过5层,6层及以上的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经论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