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台 张文敏)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每个市和雄安新区原则上每年选取不少于2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进行试点示范,严格执行最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分析相关指标数据,积累建设经验,以点带面、为全省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开展试点示范的项目应满足建设单位自愿申报、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建设资金有保障等条件,且优先从下列项目范围中筛选: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宿舍,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通知强调,试点示范项目在设计中应当把控好相关指标和技术要求,严格进行年运行能耗计算,重点控制屋面、外墙、透光围护结构和有热传导部位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提高建筑气密性,注重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充分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有条件的项目可考虑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热源需求,不再接入城市供热管网。
据悉,《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河北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即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为此,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布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是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的重要举措。在执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过程中,会受到不同地域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认可度等多种因素影响。而标准本身也需不断修订完善,以适应实际情况,达到科学有效节能减排的目的。开展好试点示范工作,能够积累建设经验,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增强社会的认可度,为全省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奠定坚实基础。